開幕戰真是很多事情。馬冏夫妻都來觀戰,馬冏還開球開的不錯,雖然是小便球可是有到好球帶。打到一半左外野燈壞掉,還好很快修好。恰恰擊出中職6000號全壘打,這是屬於台灣才有的特殊紀錄。(國外一天好幾場比賽,哪分的出來誰是第幾號XD)陽森製造奇怪的出局,把安打打在跑壘的隊友身上結果妨礙守備出局。又因為內野強襲球不知道該不該跑,站在壘包旁被雙殺。還好有一個美技飛撲,相當華麗。Take果然手感已經有熱起來,打出兩分砲,讓統一連三年開幕戰都開砲平記錄。寶哥跑壘非常積極,曾經把一壘安打跑成二壘安打。嘟嘟狀況還可以,雖然球速還沒有出來,剛開季還可以接受。倒是兄弟很慘啊,為了接Take的二壘安打,陳冠任跟陳致鵬撞一起。結果又折損一名外野手,陳冠任左手骨折要休息六週。這是我寫了平反文的怨念嗎?不過我是希望老闆...
2009年3月27日 星期五
2009 F1
我又回來啦~~這兩年雖然在大舒退休之後,好像少了點可看度。冠軍都在最後一場才分曉,不過卻是緊張有餘,精彩不足的感覺。2007的Kimi(Hamilton一分飲恨)、2008的Hamilton(Massa一分飲恨)。大車隊的強勢,小車隊的消逝,讓比賽變成太多車在陪跑。不過呢,噹噹噹噹!!2009年的F1目前看來將要大有不同啦!!從去年看到BMW十足的進步,還有Red Bull偶爾來亂一下。比賽不再是只有Ferrari、McLaren跟Renault。更棒的是,我一直喜愛的車隊有復活跡象~~第一次看F1最喜歡的就是有著Lucky Strike塗裝的BAR車隊。可惜在煙草商必須退出贊助之後,塗裝就改來改去。更慘的是在Honda全面入主之後,2004年超強的BAR就變成了軟腳蝦。But!!!!Honda在金融海嘯後不得不把車隊出售,前Ferrari的靈魂人物Ross...
2009年3月21日 星期六
落差的世界。
佛說前世五百次回眸,才換來今生擦肩而過。緣分本來就是一件令人感到神奇的事情,珍惜所有的緣分是應該的。然而大多數的緣分,都存在著巨大的鴻溝。看了一個陌生人的網誌,他也算是小有名氣的網路名人。卻對於落差而感到氣餒而不能接受。實習醫生、LOST,這些影集真的很不錯。不然美國不會是戲劇的主導者,編劇、題材、資源都是無話可說。但難道娘家就該棄之如敝屣嗎?外頭餐廳味美價廉,所以家中的家常菜就再也難以下嚥?每一個戲劇被創造出來,總有其市場可言。當然,缺點是有,但是也有其賣點。音樂也是如此,球賽也是如此,整個人生價值觀都是如此。每個人各有各的菜,不必為這種落差氣餒。更甚者,落差更是擴大生活範圍的良方。從前,我一年去一次電影院,現在卻當作自己家的沙發。從前,我不認識方大同、不知道曹格,現在我連英文歌也能悠遊...
2009年3月19日 星期四
26歲,游泳。
我是一個膽小鬼,我怕水。我喜歡海邊,我喜歡溪邊,我喜歡小河,我喜歡水圳。我的名字裡頭有海,我很喜歡。但是從小我就怕水,很怕。小時候洗澡,洗頭永遠是最痛苦的事情。等漸漸長大了,即使敢淋浴,卻還是不敢直接沖臉。我很喜歡游泳。小時候在基隆的海邊,套上游泳圈的我,被爸媽稱讚為小快艇。游過來,游過去,很自在,很自由。但是我學不會離開游泳圈,臉還是不敢下水面。於是,很大了,才從去澎湖浮潛學會漂浮。才在巴里島的泳池學會換氣。不過,我還是一個膽小鬼。自從不小心又學會抬頭蛙之後,我又不把頭放回水裡去了。終於,想要把游泳變成一種運動,而不只是一個玩樂。度假的時候悠閒游泳很自在,但是如果只是去泳池卻老愛悠閒游泳,是逃避。據說,會游泳的人都拿一公里的距離來熱身,我卻是那個四百公尺快死掉的傢伙。沒關係,快死掉代表還...
2009年3月9日 星期一
消失的制服。
某個偶然,從台北坐火車回到中壢,然後轉車回龍岡的外婆家。正巧是四、五點的放學時間,人潮正擁擠著。從台北到桃園的路上,並沒有什麼通勤的學生。桃園站到了之後,上車的學生也沒有幾隻小貓,時間還不到吧。到了內壢站學生就蜂擁而上,大批的內壢學生,和少數的武陵人。五分鐘後,到了我的終站中壢,中壢的學生又一個個擠上車。這麼大量的學生,放眼望去都是運動外套。或許這情況並沒有什麼,從我們那時候開始,不穿制服外套早已是常態。可是仔細一看,下半身穿的全都是運動褲。那也就是說,我看到的數百個各校高中生,都只穿運動服。走到桃園客運去等南路車,一樣,許許多多稚嫩的高中生在那徘徊。一個穿制服的也沒有。上了公車,終於在龍岡圓環看見一個穿制服的學生上車了。泉橋中學,剛從龍潭那回來轉車的學生。也不用說得太遠,這幾個月以來,我...
2009年3月2日 星期一
4.1
他是一個業餘作家,靠寫作打打零工。不是沒有能力寫,而是僧多粥少,能夠投稿賺錢的地方可不多。寫說明文真的有兩把刷子,無論是什麼題目,舉例、引用數據、對比,清晰俐落。可是他並非專家,寫了再多,人家能聽進去的畢竟是少數。如果是寫記敘文,那更可怕了。他的記憶力異於常人,總是能把大小事件鉅細靡遺記錄下來,整理成有條不紊。少數讀者偶爾會在他的網誌上評論,對於事件的記憶力感到佩服。可是這並非大眾主流,又不是記憶力大賽,鉅細靡遺對大多數的人來說沒有意義。他最愛寫的大概就是抒情文或小說,可惜,似乎又沒有這方面的天分。沒有天馬行空的想像力,沒有優良的劇情安排。小說不比說明文,可不是幾千字就結束的結構。所以他只會寫生活經驗,看到的、聽到的、經歷過的。用自己非凡的記憶力,把能寫的資料整理成為素材。對話中,不時加入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