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「小確幸」一詞已經被濫用地亂七八糟了。原本,只是形容很微小的確實的幸福。比如說,便利店的電台音樂,剛好播出自己喜歡的歌,忍不住駐足幾分鐘,讓心情愉悅,又或者是,在炎炎夏日中,躲在屋簷下,吃一支冰,就覺得十分消暑。現在,放連假被稱作小確幸,看電影被稱作小確幸,上館子吃頓飯被稱作小確幸。當然,一個抽象的名詞,原本就很難定義,我提出一個論點,對方肯定可以提出十個論點反擊,再加上每個人感受的差異,恐怕永遠也吵不完。我不再乎小確幸這鬼東西,也不想要別人拿這種名詞來欺騙我。有連續假期很好,沒有就算了:看電影、上館子,都只是花錢達成的娛樂休閒,不該用「幸福」加諸其上。我不需要定義,也不需要什麼微小、巨大的差別,自己去感受就是最好。偶爾我幫大家泡咖啡,偶爾媽媽親自動手,一杯咖啡配上閒聊時光,悠哉。...